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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招生計劃設置及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科領域代碼及名稱 |
學習
形式 |
擬招生計劃數 |
一志愿考生進入
復試的基本要求 |
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 |
總分 |
單科(滿分
=100分) |
單科(滿分
>100分) |
120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全日制 |
20 |
330 |
44 |
66 |
15 |
0085213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全日制 |
35 |
260 |
34 |
51 |
62 |
0085213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非全日制 |
40 |
260 |
34 |
51 |
2 |
125600 |
工程管理 |
165 |
42 |
84 |
35 |
注:學習形式寫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接收調劑考生條件及人數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習方式 |
招生計劃 |
擬接收調劑考生數 |
接受調劑考生條件 |
調劑考生進入復試遴選規則 |
120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全日制 |
20 |
5 |
1.初試成績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報名時間截止3月23日20:00。
|
遴選規則按調劑報名時間順序遴選調劑考生進入復試。 |
085213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非全日制 |
40 |
3 |
125600 |
工程管理 |
三、復試日程安排
日期 |
時間 |
工作內容 |
地點 |
3月24日 |
上午8:30-1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復試考生報到、資格審查,收取體檢表、報考證明材料,發放復試準考證、復試考核表 |
C3-204 |
3月24日 |
下午 13:00-15: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考生專業課筆試《工程項目管理》 |
乙4-201 |
3月24日 |
下午15:10-16:40 |
管理科學與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考生外語筆試 |
乙4-201 |
3月24日 |
晚上18:00-19:30 |
工程管理(MEM)考生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
乙4-201 |
3月25日 |
上午8:00-12: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考生綜合素質考核及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
侯考室C3-308 |
3月25日 |
下午13:30 |
建筑與土木工程考生綜合素質考核及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
侯考室C3-308 |
3月26日 |
上午11:00 |
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發放擬錄取考生調檔函、簽訂定向就業研究生培養協議 |
C3-204 |
四、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分學科領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建議、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建議;
2.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組織按學科領域分別成立以研究生導師為主、5-7人組成的復試工作組,并確定組長1人;
3.對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
4.組織各復試工作組按學科領域制定復試工作實施方案并進行審核;
5.積極組織開展生源調劑的相關工作,提高生源數量和質量,完成本單位招生計劃。
6.組織協調專業課考試、綜合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等考務工作,保障場地、設備、人員等工作條件;
7.組織采集考生復試專業課考試科目,組織復試考生報到,審查考生報考和復試資格;
8.負責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復試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通過審核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招生人數、錄取辦法、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并對所公開信息進行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
9.按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保密、評卷、違規處理等相關管理辦法規定組織復試專業課、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命題、考試、評卷等工作;
10.加強復試考核試題、考核過程管理和監督,指導復試工作組開展工作,審核復試現場記錄、復試結果;
11.按學科領域劃定外語水平測試筆試合格線;
12.復核、計算各學科領域考生復試成績和加權總成績,提出本單位各學科領域擬錄取建議名單;
13.組織調劑的擬錄取考生辦理擬錄取確認手續;為非定向就業考生發放調檔函,調取考生檔案材料,組織定向就業考生辦理定向就業研究生培養協議。
14.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的考生給予必要解釋和說明,并妥善處理遺留問題;
15.匯總并存檔本單位各學科領域復試所有環節的試題、答卷、考核表及錄音錄像等資料一年備查;
16.接受并配合學校對復試工作進行的檢查和監督
(二)復試工作組職責
1.組織復試工作組結合本學科領域生源實際和研究生培養需要,研究提出本學科領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建議和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建議;
2.根據本辦法規定,組織復試工作組研究制定符合本學科領域特點和研究生培養實際的復試工作實施方案,包括復試具體內容、綜合素質考核方案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方案等;
3.統籌安排本學科領域復試相關工作,視生源數量和復試工作需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以研究生導師為主的人員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組成員不少于5人,并指定組長1人;
4.組織命制本學科領域復試專業課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綜合素質考核及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試題;
5.對復試小組的所有成員進行業務培訓,使其熟悉規則、掌握方法,明確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并統一各復試小組的評分標準、細則和程序;
6.組織本學科領域復試綜合素質考核及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現場記錄并給出考核分數,并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五、復試內容
(一)專業能力考核
1.專業能力考核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間;
專業能力考核方式為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考試科目一般按考生報考學科領域所規定的科目進行,管理科學與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專業課筆試科目為《工程項目管理》,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工程項目管理》考試大綱見研究生學院網頁。其中工程管理的筆試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
2.調劑考生復試專業課筆試科目選擇的規定和說明。
專業能力考核方式為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管理科學與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專業課筆試科目為《工程項目管理》,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工程項目管理》考試大綱見研究生學院網頁。其中工程管理的筆試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
(二)綜合素質考核
1.綜合組織考核內容
(1)本專業理論知識、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包括管理學、工程經濟學、工程項目管理、經濟學、房地產經營管理、運籌學等課程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誠信評判;
(3)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及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綜合素質考核程序
綜合素質考核首先做自我介紹,然后從考題庫中隨機抽取3道題并選擇回答2道題。同時,回答老師當場提出的3-5個問題。
3.綜合素質考核方式及時間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本同一學科領域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4.成績的評定原則
根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對本學科或本領域的理論知識、應用技能掌握程度、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本學科或本領域發展的潛力及回答問題的正確性等評定綜合素質考核。
(三)外語水平測試筆試
外語水平測試筆試時間為90分鐘,試題水平不低于非外語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生的外語水平,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不同學科領域研究生招生實際協調組織。
(四)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1.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內容
公共外語和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或建筑與土木工程的專業外語聽說、表達能力。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程序
外語聽說能力以自我介紹和老師提問的形式進行。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方式及時間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采取面試形式,每位考生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級成績評定原則
(1)發音的標準程度、用詞的準確性和用詞范圍;
(2)語言的長短、連貫性和流利程度;
(3)語言的靈活性和適應性;
(4)語言的聽力理解程度。
(五)同等學力考試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為《管理學》和《房地產經營管理》,滿分均為100分,各科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大綱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六、成績確定方法
(一)復試總成績確定方法
1.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考生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占50%,綜合素質考核占4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10%。
2.工程管理考生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占25%,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占25%,綜合素質考核占4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10%。
3.考生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由每位復試工作組或復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分數,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術平均值得出;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由每位測試人員獨立給出分數,取算數平均值得出。
4.各項復試成績均作四舍五入處理,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
5.外語水平測試筆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低于各學科劃定的合格線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6.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或復試內容中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任一項低于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7.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其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加權總成績確定方法
入學考試加權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管理科學與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考生的入學考試加權總成績=初試總成績×0.2×60%+復試總成績×40%,并以此成績排序,按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
工程管理考生入學考試加權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總成績×40%,并以此成績排序,按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
七、擬錄取原則
(一)一志愿、調劑考生錄取原則
1.各學科領域參加復試考生按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的入學考試加權總成績分別排序。按一志愿優先原則,在按成績高低從成績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錄取完成后,如有剩余名額,再按總成績高低從成績合格的調劑考生中錄取。
2.管理科學與工程和建筑與土木工程考生入學考試加權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初試成績相同時,按數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數學成績相同時,按外語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3. 工程管理(MEM)考生入學考試加權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初試成績相同時,按管理類聯考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管理類聯考成績相同時,按外語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4.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全日制轉非全日制學習,以及轉非全日制學習后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由考生自愿決定。
(三)不予錄取原則
外語水平測試筆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低于各學科劃定的合格線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或復試內容中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任一項低于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其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其他事項說明
1.錄取結果公布后,考生須當場確認擬錄取結果。調劑考生如2小時內不確認的,視為放棄,由學院按錄取原則遞補錄取。
2.本年復試采用分階段方式進行,第一階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額再進行下一階段的復試。
3.本細則未盡事宜由管理學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席秋紅,聯系電話:024-24692209
周 瑩,聯系電話:024-24692230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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