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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2013年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及相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武漢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管理規定》(武大研字[2009]26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校2013年
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加大招生學科和專業結構調整力度,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培養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不斷改革創新人才選拔模式,進一步擴大培養單位招生自主權,充分發揮導師組在人才選拔中的主體作用;進一步增強復試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和規范化,切實提高復試工作質量;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確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劃線原則
(一)學術學位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分類劃線。
(二)綜合復試比例一般為120%(生源充足的可增至130%),專業學位研究生生源不足的單位在劃定學術型
復試分數線時應統籌考慮調劑生源情況,以避免出現線下調劑。
(三)“單獨考試”及“強軍計劃”由學校統一劃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待國家線公布后,由學校依照教育部下達分省計劃和
復試分數線,綜合考慮考生民族、初試成績、報考專業等因素,統一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另行發文。
三、復試要求
(一)制定細則
培養單位要根據自身學科特點制定本單位的《2013年
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內容包括:復試基本分數線,各學科專業(專業學位招生領域)的招生人數、復試比例,復試內容、形式(其中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面試必不可少)、程序、時間、地點、要求,可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或專業學位招生領域)范圍及相關調劑政策、基本獎學金設定情況等。培養單位的《2013年
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在復試前上網公告。
(二)具體安排
1.時間地點:復試工作一般安排在2013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由各培養單位負責通知考生本人。
2.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和準考證,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培養單位要指定專人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按報考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含統考、聯考、單考、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資格。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復試費用:復試費用由培養單位按校財務部有關規定收取。
(三)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包括答題、畫圖、撰寫研究設計等)。由培養單位自行命題、閱卷,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聽力測試可以單獨放錄音筆試,也可以結合口試通過對話形式進行。口試試題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題目。
3.綜合面試(含治學態度、動手能力、專業思想、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每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須詳細記錄面試過程,并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醫學、歷史學、教育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四大學科門類尤其要精心設計面試的內容和形式。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和審計碩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須按
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組織,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
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5.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須按“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培養單位應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績核算
入學考試的總評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綜合成績加權分)和復試綜合成績均為百分制。復試綜合成績占總評成績的30%~50%。復試綜合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決權由培養單位在制定復試細則時綜合考慮并自行決定。入學考試的總評成績是錄取與否和獲得基本獎學金的依據。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且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即:“雙少”考生,不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其復試基本分數線總分或單科可降低10分。
(五)雙向選擇及“1+4”碩博連讀
復試階段即開展
碩士研究生與導師雙向選擇工作。參與實施“1+4”碩博連讀方案的培養單位,在復試時確定人選,并須將推免生納入選拔范圍;入選“1+4”碩博連讀的研究生占各培養單位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標。
(六)體檢
為保證錄取質量,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標準,我校在復試階段由校醫院對復試考生(含本校推免生)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外校推免生入學時須補辦體檢手續。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培養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培養單位要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有關情況,或培養單位直接對考生進行考核。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學工干部、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培養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五、錄取原則、類別和獎學金
(一)錄取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招生指標和對外公布的復試基本分數線進行復試和錄取。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類別
定向培養:“強軍計劃”屬于定向培養。
委托培養:在職研究生、單獨考試考生屬于委托培養。
普通(含自籌)培養:非在職的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屬于普通培養。
(三)學費及獎學金
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基本獎學金及普通獎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獎學金和普通獎學金。
六、其他
(一)培養單位要不斷完善監督、巡視和復議制度。研究生院將委派部分干部、專家加強復試錄取工作的巡視、監察,并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事宜,經調查情況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培養單位進行復議。
(二)培養單位和所有涉招人員須正確處理自主與自律的關系,認真、嚴格地執行有關規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確保研究生錄取的質量和公平。
特此公告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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