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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參網分享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zsks.edu.xizang.gov.cn/
1.網上信息采集時間,網上信息審核時間
2.網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和http://zk.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統)。
(三)工作要求
http://gk.yuzhulin.com/zt/4590.html
1.報名方式
(1)實行網上填報信息、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2)信息采集的原始數據以學考信息系統為基礎,登錄賬戶和初始密碼與學考信息系統相同,登錄后可自行修改登錄密碼(招生管理系統新生成的考生號也可作為登錄賬戶使用)。
(3)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及西藏初中班(校)要按照規定時間和招生管理系統的數據采集標準,組織區域范圍內戶籍或學籍在藏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完善各類信息與資料,完成網上報名相關工作,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材料
(1)原始材料:戶口本(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源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的學籍信息檔案(即學籍表,需畢業學校簽章認定,應屆畢業生不得使用其他學籍證明)、考生及監護人電子照片(免冠藍底,JPG格式,寬360像素×高480像素,不超過50 KB)、出生證明材料、結婚證明材料、撫養證明材料、建檔立卡材料等。戶口本(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籍信息檔案及考生照片來源于學考信息系統(未上傳的須在招生管理系統重新上傳),其他材料按要求規范上傳。
(2)審核材料:所有考生均須上傳《西藏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表》(含志愿信息,以下簡稱“報名表”);符合西藏高中班(校)報考條件的考生須上傳《西藏自治區西藏高中班(校)報考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審查表”)、《西藏自治區西藏高中班(校)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以下簡稱“政審表”);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須上傳《西藏自治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加分情況審查表》(以下簡稱“加分表”);已完成借考審核的考生須報《西藏自治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借考生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借考表”);已完成農牧民子女身份認定的考生須報《西藏自治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農牧民子女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名表、審查表、政審表、加分表最終以系統生成為準,報名表須考生及家長簽字確認,審查表、政審表、加分表須按要求辦理審核;借考表、登記表來源于學考信息系統。所有審核材料另需逐級留存,最終統一交報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及西藏初中班(校)匯總。
3.資格審查
(1)區內在校報名生源:未報考西藏高中班(校)的生源信息由學校進行網上審核。報考西藏高中班(校)的生源信息由縣(區)教育局初審、地(市)招生辦終審。
(2)西藏初中班(校)報名生源:統一由報名所在學校進行網上審核。
(3)外來報名生源:統一由報名所在地(市)招生辦進行網上審核。
考生及其父母一方戶籍信息中的出生申報登記、出生地、籍貫信息等均可作為對其認定的依據;認定困難的可通過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撫養證明等有效材料予以佐證;認定過程中出現分戶、跨代等其他情況的,應堅持有利于考生的原則,通過各種有效支撐材料,具體情況具體研判。干部職工子女考生資格審核認定困難的可通過單位在藏備案資質材料、單位上級主管組織或人社部門證明、個人在藏工作履歷(含年度或績效考核材料等)、個人社保信息等作為支撐材料佐證。
4.注意事項
各地(市)及西藏初中班(校)要優化信息采集與審核工作流程,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家長、涉考涉招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進一步規范各類信息填報及各項資格審查材料上傳,確保數據準確無誤,資料清晰可辨。所有信息均為考生電子檔案材料,是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和下一學段升學報考資格的復核依據。
(四)其它
1.自治區教育廳學生管理工作處負責核準下達區內高中階段學校、西藏中職班及西藏高中班(校)招生計劃。
2.各地(市)招生辦、各報名點學校須于6月5日前完成各類政策加分的審查和公示,并將匯總信息報自治區招生辦。
二、思想政治品德審查和體檢
(一)思想政治品德審查
1.報考西藏高中班(校)和西藏初中班(校)的考生必須進行思想政治品德審查(以下簡稱“政審”)。政審工作統一由各地(市)招生辦和報名點學校在信息采集與審核期間組織完成。報考陸軍邊海防學院昆明校區藏族中學且上線的生源,另須按照西藏軍區有關要求進行政治審查。
政審須如實記錄考生本人簡歷、政治態度、思想品德與在校期間的真實表現情況,具體由考生所在學校和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受過法律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另須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表現等詳細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政審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有危害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言行的;
(3)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4)品德惡劣、道德敗壞或有流氓、偷盜行為的。
3.西藏中職班錄取的考生,須參加各地(市)教育局組織的政審工作。
(二)體檢
1.報考西藏高中班(校)的上線考生和西藏初中班(校)考生必須參加體檢。自治區招生辦確定上線考生名單,由各地(市)招生辦組織考生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借考生可參加借考點學校組織的統一體檢,體檢報告及相關材料由借考點學校報自治區招生辦。在西藏初中班(校)就讀考生的體檢工作由所在學校負責,統一在返藏前組織完成。報考陸軍邊海防學院昆明校區藏族中學且上線的生源,另須按照西藏軍區有關要求進行體格檢查。
2.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西藏初中班(校)須與當地衛健委明確職責,簽訂協議,確保體檢結果真實、準確,嚴防錯檢、漏檢及弄虛作假等行為發生。考生體檢須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療單位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關于印發<內地西藏班、中職班招生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藏教廳〔2011〕25號)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治醫師以上醫生簽署意見,加蓋醫院公章方有效。除統一安排的體檢復查外,考生私自復查結論一律不予承認。
3.對隱瞞既往病史及家族病史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和家長自行承擔。考生必須認真核對本人體檢信息并簽字確認,因個人失誤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和家長自行承擔。
4.西藏中職班錄取的考生,須參加各地(市)教育局組織的體檢工作。報考其他學校的考生是否體檢由招生學校決定,體檢工作可在新生入學后組織實施。
5.體檢費由醫院按有關規定收取,考生及家長自行承擔。
http://wap.yuzhulin.com/article/4591.html
6.體檢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西藏初中班(校)負責上傳。
考試專題 http://xjuit.com/zhua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