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國語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考試專題 來源: 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辦 2024-07-13 大 中 小
為貫徹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積極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系,我校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計劃在2016年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專業潛質的有志于從事翻譯(英漢口譯方向)、小學教育(英漢雙語方向)專業相關工作的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學生,每位學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一)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有6門及以上為A等(英語、語文科目須為A等),其余為C等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以上。
(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有4門及以上為A等(英語科目須為A等),其中報考小學教育(英漢雙語方向)的語文或數學科目須為A等,其余為C等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階段獲得):
1.學科競賽類: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2.科技創新類: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須第一發明人)。
3.語言文學特長類: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優勝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4.藝術、體育特長類:藝術類曾有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并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體育特長類曾有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三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得前八名(限個人項目)。
三、招生計劃
招生總計劃數為50人,文理兼招。具體計劃如下表:
批 次 |
專業 |
科類 |
計劃數 |
第二批提前 |
翻譯(英漢口譯方向) |
文科 |
12 |
第二批提前 |
翻譯(英漢口譯方向) |
理科 |
13 |
第二批提前 |
小學教育(英漢雙語方向) |
文科 |
12 |
第二批提前 |
小學教育(英漢雙語方向) |
理科 |
13 |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網(http://zs.zisu.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完畢后用A4紙打印。
2.材料遞交。報名考生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杭州市文三路140號,郵編310012)宋 洋老師收(0571-88214380),并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浙江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須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②本人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表(加蓋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③本人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加蓋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④本人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⑤身份證復印件;
⑥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限1500個字(詞)以內。其中報考翻譯(英漢口譯方向)的個人陳述須用英文撰寫,報考小學教育(英漢雙語方向)的個人陳述須用鋼筆手寫。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個人陳述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
2.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參加浙江外國語學院組織的面試。面試內容為:①英語、漢語即興演講及問答;②語言模仿能力和記憶力測試;③儀態儀表儀容。此外,小學教育(英漢雙語方向)需進行教師職業情境測試和教師性向書面測試。面試成績滿分合計為100分。
3.面試結束后,按不超過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面試成績。
4.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錄取辦法
1.錄取批次:錄取專業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
2.入圍考生須參加2016年高考二類科目組考試。在填報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志愿時,考生須將浙江外國語學院填為第一院校志愿。學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 =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面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3.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七、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2月15日9:00至3月9日16:00;
2.材料郵寄時間: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9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資格審查結果查詢及面試通知書打印時間:3月16日-3月17日;
4.參加面試考生報到時間:3月26日9:00-16:00;
5.面試時間:3月26日或27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6.入圍考生名單公布及面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8日起。
八、收費標準
通過資格審查并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九、監督機制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紀委全面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1-88219523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若出現弄虛作假現象,我校將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進行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十、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號(郵編310012)
聯系部門: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1-88214380
學校網址:http:// www.zisu.edu.cn
招 生 網: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眾號:zisunews zisuxsc
新浪微博號:浙外招生辦
浙江外國語學院享有本簡章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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