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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
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
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
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
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三、招生專業
(二)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第三位為“5”的專業為專業學位專業(領域),第五位為“Z”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專業,第五位為“J”的專業為交叉學科專業。
(三)招生專業目錄研究方向中注明“非全日制”的,為非全日制招生專業或方向,未注明的均為全日制招生專業或方向。考生報名時須填報準確。
四、招生計劃
(一)除各類專項計劃外, 我校2017年預計招收全日制
碩士研究生4600人、非全日制
碩士研究生1640人,其中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接收比例約占全日制
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的40%,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二)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均為一志愿招生人數(含推免生人數),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錄取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及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我校各招生單位均留有部分招生計劃用于接收優秀二志愿調劑考生,二志愿招生計劃約600人。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進修過本科主干課程6門或6門以上(須提交成績單原件,成績合格),通過大學英語四級(CET-4)水平考試或四級考試成績達425分以上(含425分),并承擔過省級以上科研課題(前3位)或在公開出版(帶CN號)的學術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報考專業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報考人員須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臨床醫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并同時符合山東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報考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報考專業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對于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5.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外的其他專業學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的人員,一般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單位須提供推薦或證明信),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四)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等專業學位外,其它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跨學科報考。
(五)因專業限制和培養要求,部分專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或跨學科考生報考或對考生畢業專業有特殊要求,具體專業見我校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報考我校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以及在濟南地區報考我校的統考生報名時必須選擇
山東大學報考點并在
山東大學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和考試,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其他考生可根據網報公告要求在報名系統中選擇相應報考點并參加初試。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網址:http://www.chsi. 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
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
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遵守相關保密規定,并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8.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選擇
山東大學報考點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須在2016年11月9日-12日到我校指定地點現場采集本人照片,核對并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須按所選擇報考點的規定和時間安排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
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七、初試
(一)考生應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試科目和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我校2017年
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2017年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復試
(一)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及考生考試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復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各類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四)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復試具體要求見我校各招生單位復試方案。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
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由我校校醫院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調劑
(一)報考我校且達到學校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滿足國家調劑政策及相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的條件下,可調劑到相應專業參加復試。
(二)接收報考外校考生調劑的具體實施辦法與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關規定為準。
十、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一、學制
十二、培養所在校區
法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不含公共管理碩士)、當代社會主義研究基地、生命科學學院、微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研究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海洋研究院等招生單位的研究生在
山東大學(青島)培養。公共管理碩士在濟南和
山東大學(青島)培養。
濟寧醫學院的研究生在濟寧醫學院培養。
其他招生單位的研究生在濟南各校區培養。
十三、學費
所有
碩士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另行公布。
十四、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校錄取的全日制
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請下列獎學金、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檔案轉入
山東大學且無工資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因素進行評定,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獎學金金額分別為8000元/年、5000元/年、3000元/年,獲獎人數約占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檔案轉入
山東大學且無工資收入)總人數的70%。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獎勵名額,學校擇優評定,每生每年2萬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
(五)優秀生源獎學金。對推薦免試到我校的國內高水平大學的畢業生將擇優給予獎勵,每生最高獎勵24000元。
(六)單項獎學金。我校設有近20種單項獎學金,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用以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獎勵金額10000元/生。
(七)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十五、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相關單位將考生在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六、其他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獎勵資助資金,在學期間學校不安排住宿。
(二)考生因報考
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所有專業均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港澳臺地區考生免考思想政治理論,無招生計劃限制。具體報名、考試辦法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
(四)推薦免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強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報名、錄取辦法按國家的相關文件執行。
(五)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各科目考試范圍以我校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六)請考生及時關注
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江門中考招生管理系統 http://xjuit.com/s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