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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中小學網上報名http://www.ccedin.net/index.shtml 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全面落實2018年全省中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4月25日13時30分,長春市教育局召開長春市2018年中考暨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部署會。
堅持劃片入學
(一)堅持市級統籌。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國家、省相關政策,結合實際,出臺指導意見,把握基本原則,制定宏觀政策,進行科學指導,強化過程監管。
(二)堅持屬地負責。各城區、開發區是實施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要履行屬地責任,對轄區內義務教育中小學(含中、省、市直及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負總責。制定招生方案、完善相關政策、壓實工作責任、破解難點問題、有效組織實施、確保平穩有序。
(三)堅持劃片入學。各城區、開發區要依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切實做好片區劃分工作。可以采取單校劃片、多校劃片等多種方式劃分片區,劃分時要做好方案的科學論證、廣泛征求意見、提前告知社會,切實做到片區全覆蓋。片區一經確定,應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有條件的區域可以采取小升初強弱結合、對口直升方式入學。
(四)堅持兩個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規定,適齡兒童少年應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父母為第一監護人。適齡兒童少年入讀片區學校,要符合“兩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應與其父母戶籍一致,戶籍地址應與其實際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權屬證明一致。不符合“兩個一致”的,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五)堅持聯動審核。各城區、開發區教育局要聯合公安、房地等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資格審核工作,認真落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門《關于全力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長教聯[2017]10號)要求,確保入學機會公平。
(六)堅持陽光招生。要嚴格落實各項招生規范和紀律要求,及時公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相關政策、操作程序、時間節點等內容,主動接受監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入學條件
(一)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戶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均可入讀本市小學。
(二)初中入學條件:凡具有本市戶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并已經完成小學階段義務教育任務的畢業生,均可入讀本市初中。
入學方式
關于入讀公辦學校
1.網上報名。
5月3日9:00—13日17:00,所有符合本市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本市戶籍子女還是持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無論入讀公辦學校還是選擇民辦學校,均須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中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和要求,輸入相關信息,確認后完成網上報名。完成網上報名后,電腦系統將自動生成報名信息數據庫。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或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完成網上報名的,可于5月14日9:00—17:00或5月15日9:00—17:00,持戶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證到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城區、開發區指定地點報名。報名信息由各城區、開發區及時輸入報名信息數據庫。
未按規定時限(5月15日17:00前)完成報名的,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2.戶籍驗證。
5月16-18日,公安部門審核驗證戶籍信息。驗證合格的,導入全市公辦中小學學區學位派送系統。
3.學位派送。
5月21-22日,各城區、開發區依據學區方案和公安部門核準的戶籍信息派送學區學位。當學區生源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時,各城區、開發區應結合實際合理制定配套政策,采取可行措施,統籌安排入學。
實行多校劃片的學校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進行學區學位派送,屆時邀請轄區內相關人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并請公證處公證。
學區學位派送結束后,各城區、開發區向區域內中小學校下達預錄取名單。
4.信息審核。
5月23-30日,各城區、開發區采取部門聯動方式,組織學校依據“兩個一致”原則,對預錄取的常住戶籍學生的戶籍、其父母房屋權屬證明及實際居住地進行審核。對非本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進行信息審核時,審核其原籍戶口、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本區的有效居住證。
信息審核結束后,各城區、開發區為轄區內公辦中小學校下達正式錄取名單。
5.下達通知。
5月31—6月4日,各公辦中小學校為派送到本校的適齡兒童少年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及入學須知。無論入讀公辦學校還是選擇民辦學校,均須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6.報到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中小學校報到入學截止時間為6月22日。
各中小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新生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凡未在統一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的,由各城區、開發區另行統籌安排入學。
關于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自主招生,招生工作在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監督指導下實施。
1.制定招生計劃。
各民辦中小學要依據辦學規模、師資情況、教學設施等條件制定當年招生計劃,并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過審批確認設立分校(即有兩處或兩處以上校區)的民辦中小學,各校區須向各自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招生計劃,經審核后方可招生。
2.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辦中小學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方案。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以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3.報名前提條件。
自主選擇到民辦學校入讀的,必須具備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必須于5月3-15日,在“長春教育網”的“長春市2018年中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上進行網上報名,二是必須領取公辦學校發放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民辦學校同意接收的,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和其它有關材料到民辦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4.招生時間安排。
民辦學校招生時間與公辦學校相同。
關于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入學
繼續深化民辦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將民辦初中學校部分學位面向城區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電腦派位工作由各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1.確認數額。
6月1日前,依據轄區內民辦初中辦學規模、招生計劃、招生情況,確認轄區內民辦初中用于電腦派位的學位數額。
2.公布信息。
6月4日,通過有關媒體公布民辦初中用于電腦派位的學位數額、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派位時間及網上查詢辦法。
3.網上報名。
6月5日9:00-7日17:00,已于5月3-15日完成報名并被錄入報名信息數據庫、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有選擇民辦初中意向的小學畢業生,登錄 “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選擇一所(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初中,按系統提示完成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的網上報名。
4.匯總數據。
6月8-11日,下載“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報名數據信息,形成派位數據庫。
5.電腦派位。
6月12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自行組織本區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工作。電腦派位時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并請公證處公證。電腦派位過程要全程錄像并存檔。
6.公布結果。
6月12日15:00-13日17:00,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民辦初中電腦派位網上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關于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入學
優質公辦學校的空余學位,由各城區、開發區統籌推動,面向區域或大學區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電腦派位。
1.確認數額。
6月7日前,對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的辦學規模、招生計劃、招生情況進行審核,確認2018年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數額。
2.公布信息。
6月8日,通過有關媒體公布轄區內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數額、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派位時間及網上查詢辦法。
3.網上報名。
6月13日9:00-14日17:00,按照自愿原則,已于5月3-15日完成報名并被錄入報名信息數據庫、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的適齡兒童少年,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在轄區內選擇一所學校(只能選擇一所)完成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的網上報名。已經被民辦初中以電腦派位方式招收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優質公辦初中空余學位電腦派位。
4.匯總數據。
6月15-19日,下載“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報名數據信息,形成派位數據庫。
5.電腦派位。
6月20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組織本區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工作。電腦派位時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并請公證處公證。電腦派位過程要全程錄像并存檔。
6.公布結果。
6月20日15:00-21日17:00,開通網上查詢系統。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2018年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網上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及姓名進行查詢。
關于各類特殊群體入學
1.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實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隨遷子女報名方式與戶籍子女報名方式相同,報名成功后,統一進行信息審核,由各城區、開發區結合實際統籌派送公辦學位;隨遷子女在自愿前提下,可平等參與優質公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和民辦初中部分學位電腦派位;報到入學后,均衡分班,統一建籍。
2.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負責組織轄區內民族學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計劃,本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可自主選擇本民族學校就讀。
3.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要對轄區內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并對其自然情況進行登記,組織專家組進行鑒定評估,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教育安置建議。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4.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希望學校招生工作是政府民生工作,各城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將惠民工作落到實處。要對轄區特困特優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摸底調查,確保其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全市范圍內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子女、軍烈屬子女、烈士子女、孤兒,以及持市民政局、市扶困辦等單位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的困難群體子女,可采取自薦或由當地教育部門推薦方式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5.入讀長春市晨光學校。
初中階段學校(含中、省、市直學校及民辦學校)學習有特殊困難、行為有偏差的在校學生,由各城區、開發區負責進行調查、統計,依據自愿原則,經原初中學校同意,安排到晨光學校學習。家長或學生本人主動申請,經晨光學校審核同意,也可辦理轉學手續。
6.特殊優撫對象入學。
依據省教育廳和省軍區《關于轉發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吉政聯〔2012〕69號),妥善安排軍人子女入學。
依據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關于切實做好長春市人民警察榮記二等功以上榮譽的子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長教聯〔2008〕11號),妥善安排警察子女入學。
依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吉發〔2018〕4號)和《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集聚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長辦發 〔2017〕50號),妥善安排引進人才子女入學。
7.其他特殊群體入學。
港澳臺子女、華僑子女、外籍子女等特殊群體入學,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關于均衡分班和新生建籍工作
各城區、開發區和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吉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起始年級必須按照隨機原則均衡分班,均衡配備教育教學資源。
要加強學籍管理,充分依托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實發揮學籍管理系統在治理違規擇校問題上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要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要依據招生計劃和學籍管理相關規定為新生建立學籍。學校校長對學生“人籍一致”情況負有第一責任,要定期進行自檢自查,規范管理。
考試報名系統 http://xjuit.com/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