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農業大學本科課程考核管理辦法 甘肅農業大學教務網絡管理系統入口http://kingo.gsau.edu.cn/
課程考核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檢測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理解程度、運用能力和教師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本科學生課程考核管理的各環節,建立科學、規范、有序的課程考核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課程考核
1、課程考核是對學生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以下統稱課程,含各種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或設計和獨立開設的實驗課、入學教育、大學生創新工程、畢業教育、軍事訓練、公益勞動、形勢與政策等)掌握情況的檢測方法。課程考核分考試、考查兩種形式。
2、課程考核可根據課程性質和教學大綱要求,采取筆試、口試、課堂討論、課程論文(設計)、案例分析、實驗(實踐)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又可采用開卷、閉卷或開、閉卷結合的形式。課程考核的方式由教研室根據課程的內容和要求決定。
所有非閉卷考試,須在考試前一周將具體的考核方式報教務處審批、備案。
筆試時間一般為兩小時,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考試時間的課程,需提前一周報教務處審批備案,并盡早通知學生。
口試一般為半小時,口試所用題簽的總數至少應超過學生班級人數的四分之一。
3、課程考核的成績評定采用結構成績制,即每門課程的最終成績由平時成績、期中考核成績、期末考試成績、實習(實驗)成績等多種成績(至少三種)按一定比例綜合而成,并在教學過程中和考試前向學生公布。各種成績的比例,由各學院(部)、系、教研室根據專業及課程性質自己確定,但期末考試成績所占比例不能低于60%,平時成績所占比例不能高于20%。
4、課程成績評定等級可采用百分制、五級分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兩檔制(合格、不合格)記分。
五級分制與百分制的換算標準: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中等,60-69分為及格,59分以下(含59分)為不及格。
5、教學計劃安排的所有課程均要進行考核。通學期開設課程的考核,原則上安排在期末考試周內進行(體育類、實驗類課程的考核除外);公共選修課、提前結束的課程、考查課程以及重修課,經教務處批準后,在課程結束后一周內安排考試。各種教育教學環節的考核,在該環節結束時進行。對于教學計劃規定的以下幾種情況的課程,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1)在一學期內分幾個部分授課的課程,按一門課程考核;
(2)連續兩個學期或兩個學期以上開設的課程,每學期各作為一門課程進行考核;
(3)理論教學學時數大于36學時的課程,須安排期中考試,小于36學時(含36學時)的課程,安排在前10周或后10周集中授課,并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內集中考核。
(4)入學教育、軍事訓練、公益勞動、社會實踐等為必修課,必須按規定完成后由相關單位給出成績和學分。
(5)畢業論文(設計)采取質量評定與答辯相結合方式考核;實習(實驗)、實踐環節等要提交實習(實驗)報告。課程設計、實習成績、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一律以五級分制計分,實驗成績按照百分制計分。
(6)公共體育課為必修課。體育課的成績根據考勤、基本技能、理論課考試和課外鍛煉活動的情況綜合評定。因疾病或某種生理缺陷而不能正常上體育課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醫院證明、所在學院提出書面意見并報教務處審批后,轉入保健班按規定要求上課,取得體育課成績和學分。
6、所有學生必須參加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和教學環節的考核,考核成績無論及格與否一律載入學習成績表。考核合格方可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7、在課程結束前一周,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考核資格審查。凡具有下述情況之一,取消該生本課程正常考核資格。擅自參加考核者,成績不予記載。
(1)因病、事假缺課累計達本學期該門課程理論教學時數三分之一;
(2)實驗、實習、實踐環節缺做累計達到本學期該門實驗學時、實踐周數的五分之一;
(3) 課程作業、實驗、實習報告有三分之一以上未完成或未按規定時間上交;
經資格審查不具備考核資格的學生,由任課教師于該課程考試前一周內向學生所在學院提交學生名單并注明原因,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通知學生重修該課程,并報教務處備案。
8、凡未經注冊或已被退學、開除學籍的學生,不得參加任何課程的考核。擅自參加考試所取得的成績一律無效。
二、考試命題
(一)命題原則
1、科學性原則。試題無原則性錯誤,表述應簡明、準確,不得有差錯和歧義;試題制版要規范,文字、插圖工整、清楚、準確;試題能處理好知識與能力、理論與實踐、重點與覆蓋面的相互關系。
2、合理性原則。試題的內容、范圍、深度均符合教學大綱的有關規定;試題結構在題型、題量、分值分配、難度、信度、區分度、認知層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評分標準簡潔、準確,便于把握。
3、有效性原則。組成試題的題目具有代表性,能夠準確地測評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和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命題要求
1、 考試命題需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著重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要覆蓋課程的基本內容,并體現本課程的重點內容。
2、試題編制要綜合考慮試題的總體難度、題量大小,做到難易適度、題量適當,有較全面的知識覆蓋面。同時要兼顧對學生能力的考查,試題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靈活性、前沿性的內容。屬基本要求的題目應占80%左右,屬綜合性、思考性、有一定難度的題目應占20%左右。
3、有試題庫的課程和其它有條件的基礎課程應實行教、考分離,統一組織考試。凡課時、教學大綱、教學要求相同且結束時間基本相同的課程,均應使用同一試題并在同一時間進行考試。
4、合成(包括計算機組卷)試題時,要把同一題型的試題編制在一起,試題編排總體上要做到從易到難,由簡到繁。
5、試題內容與近四年同一課程試題的重復率應控制在60%以內。
6、每門課程必須擬定A、B兩套試題。兩套試題應在題量、題型及難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試題的分數之和不得超過20分。兩套試題均須有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7、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要簡潔、完整,便于把握。客觀試題答案準確無誤,多項選擇題要明確給分原則;主觀試題參考答案要給出評分要點和評分標準,解題步驟、要點的給分不應出現小數;多種解法的試題要加以說明。
8、考試命題工作要在考試前一周內完成。系(教研室)主任必須在考試前三天完成試題的審定工作。
三、試題的審批與保密
1、試題命題完畢后,一律按學校規定的試卷樣式打印,并由命題人填寫《甘肅農業大學考試試題審查單》,報系(教研室)主任和學院(部)主管教學的領導按命題要求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確定一套試題用于考試,另一套密封好后由系(教研室)主任在密封袋上簽字作為備用試題,用于學生緩考或補考。備用試題交學院(部)指定的試題管理人員保管,交付試題時應辦理交接手續。
2、如命題教師為系(教研室)主任或學院(部)主管教學領導,其試題的審核程序參照前項辦法執行,由其他的系(教研室)主任或學院(部)教學院長審核。
3、系(教研室)主任和學院(部)領導對所審核的試題有權提出質詢,命題教師應對質詢作出解釋。對不符合要求的試題,應退回命題教師重新進行命題。系(教研室)對本系(教研室)課程試卷質量負責,主管教學院長對全院試卷質量負責。使用未經審批的試卷進行考試的課程,其成績無效。
4、試題經學院(部)審核后,由命題教師或指定的試題管理人員(學生不可代辦)于考試前三天到教務處統一制卷。
5、試卷制作完成后,必須經命題教師或所屬學院(部)指派的試卷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清點,合格后統一封存。
6、試卷交接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接觸試卷的工作人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試題。如發現試題泄漏,學院(部)要迅速采取措施,更換試卷,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
7、考試之前,教師要督促學生全面復習,不允許給學生劃范圍、列重點。對于學生提出摸底、揣摩試題內容的不當要求,教師都應拒絕回答。
8、監考人員領取試卷后要立即進入考場,在考試正式開始前5分鐘當眾開啟密封的試卷并清點數量后,按當場考生實考人數分發試卷。
9、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要核對考卷數量,并按要求整理后,連同剩余空白試卷一起交主考教師或組織考試的學院(部)有關人員。
10、每學期考試的所有試題的電子版(A、B卷)由教學秘書負責整理匯總,并于下學期開學補考結束后報教務科.
四、考試組織
1、考試前,學校成立考風考紀巡視檢查領導小組和考務工作領導小組,各學院成立考試巡視和考務工作小組。
學校考風考紀巡視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各學院考試前考風考紀的宣傳教育和考試期間的巡視、檢查和組織協調工作。組長由主管紀委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學生和教學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紀委監察室、人事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團委負責人和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組成。
學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考試試題的審查、制卷、考試日程和考場安排和考務協調。組長由主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教務處領導擔任,成員各學院主管教學工作的領導和教務處各科室科長組成。
學院考務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考試的宣傳動員、監考安排、考試組織、考風考紀的巡視檢查、試題的審查、保密、閱卷、試卷分析、試卷復查及問題處理、試卷裝訂等工作。組長由學院的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領導擔任。
2、課程考核要嚴格按照校歷和教學計劃執行,相關事宜規定如下:
(1)通學期開設的考試課程一般在放假前兩周由學校統一組織,集中進行,考查課程一般由任課教師組織隨堂進行。教務處根據學期教學任務的落實情況統籌安排考試日程,具體安排于考試前三天印發給各教學單位,并在教務網絡管理系統上向學生和教師公布。所有已排課程的考試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未經教務處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考試的時間和地點;未列入考試安排表的課程,在學校規定的考試時間內由任課教師安排考試,教務處協調組織。
(2)根據教學安排完成教學任務需提前進行考試的課程,由任課教師填寫《甘肅農業大學提前考試申請表》,經學生和任課教師所在學院(部)領導審核,報教務處審批。提前考試一般在每學期第11周和15周集中辦理審批手續,第12周和16周由學生所在學院組織考試,教務處協助安排考場。各學院在審查提前考試時要注意,每學期每個學生班級要留至少兩門課程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期末考試(教學實習等特殊情況除外)。
(3)大于36學時課程的期中考試,一般在第10周進行,由學生所在學院組織考試,教務處協助安排考場。
(4)組班的重修課、公共選修課考試,在課程結束后一周內進行,考試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跟班重修隨學習班級考試。
3、凡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程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實行補考制。補考一般安排開學前兩天進行。
4、開學初補考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考試時間、地點,承擔教學任務的學院通知相關教師命題并印制試卷,組織考試和選派監考教師,并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完成閱卷和教務網絡管理系統中補考成績的錄入工作。
5、補考后仍不及格的課程實行繳費重修。參加重修的學生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準參加考核。擅自參加考核者,成績不予承認。
6、考試結束后,各學院要對考試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總結材料送教務處,教務處對全校考試工作進行匯總分析,并在教學工作會上通報。
五、考試管理
1、各學院(部)在考試前要深入開展各種考風考紀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監考教師和學生認真學習本辦法,增強監考教師的責任意識,端正學生的考試態度,轉變考風,杜絕考試作弊行為的發生,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2、所有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因病或突發事件不能參加考試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學院(部)同意,將相關證明材料在考試前報教務處批準后方可緩考。緩考考試安排在下學期隨補考一起進行。
教務處批準緩考后,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及時做相應處理,主考教師在考試前登錄教務綜合管理系統查閱,并在考場記錄表中記載。
3、未辦理緩考手續不參加或參加考試不交試卷者,一律視為曠考,成績以“0”分記。
4、學生要嚴格遵守《甘肅農業大學考場規則》,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學生,該課程成績以“0”分記,并根據《甘肅農業大學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甘農大教字〔2007〕108號)視其違紀或者作弊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凡曠考、考試違紀、作弊者不得參加開學前補考,直接參加下學期重修學習。
6、筆試每個考場一般安排35人,設主考、監考各1人。各學院(部)在考試前要配齊監考教師及考場巡視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認真負責的教師擔任監考,主考由任課教師擔任,學生所在學院必須打印各考場學生名冊,并考試前發給相應監考教師。提前考試、期末考試、期中考試由學生所在學院選派監考,補考考試由承擔教學任務的學院選派監考,重修課、公共選修課考試根據教務處安排由學院選派監考。
7、監考教師要嚴格遵守《甘肅農業大學大學監考守則》,發現考生有違紀或作弊企圖時,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告仍實施作弊行為者,當場收回試卷及作弊物證,并在考場記錄表中作詳細記錄。學生應仔細核對監考教師記載的違紀或作弊情節,并在記錄表上簽字后退出考場。
8、考試結束后,監考教師應將《甘肅農業大學考場紀律記錄表》送交本學院存檔;異常考場的考場記錄表于考試當日經學院考試領導小組審查、簽署意見后,連同考試違紀或作弊的相關材料送教務處教務科;曠考、考試違紀、作弊學生由教學秘書錄入“考試事務子系統”下的“考場記錄”中。
六、試卷評閱和成績記載
1、任課教師要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完成試卷的評閱工作。試卷的評閱要嚴格按照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進行。
2、凡學分和教學要求相同,并且由兩名以上教師任課的同一門課程試卷評閱工作,要由各院(系、教研室)統一組織在同一時間、地點、以流水作業方式進行集體閱卷。
3、教師要嚴格按照命題時擬定的評分標準,使用紅色筆評卷,試卷評閱只給得分,不記扣除分,不打“√”和“×”,答對題給分,不打記號,答錯或未答的答題,在題頭給0分,在錯誤答案下劃“—”,在空白處劃“/”,表示已閱。
4、記分和簽名要準確、規范、工整,記分使用阿拉伯數字,要求清楚,字跡工整。卷頭簽姓名,題頭簽姓氏。對于在批改試卷中的筆誤(包括分數改動),應在其錯誤旁邊改正,并在其下方簽閱卷教師的姓名。評卷力求客觀、公正,做到“給分有理,扣分有據”。
5、教師在評閱后必須進行認真復查。對成績不合格的試卷,特別是55-59分的試卷要逐一進行認真、細致的復查,嚴防誤判、漏判。
6、試卷評閱全部結束后,各學院(系、教研室)要組織教師統一進行復查。試卷得分欄修改后,修改人必須簽字確認。
7、課程試卷評閱結束并經復核準確無誤后,在放假后一周內由任課教師在網上錄入各種成績(平時成績、期中成績、實驗成績、期末成績等),綜合成績由系統自動生成,嚴禁任課教師直接錄入綜合成績。成績提交后,如因輸入錯誤或其它情況需要更正成績的,在下學期第二周內,由教師本人填寫《教師修改、刪除成績申請表》并附試卷復印件,經教學院長批準后,報教務處更正。
8、考試不及格的課程,由學生所在學院(部)及時通知學生,準備參加下學期開學初的補考。
9、所有課程成績全部錄入檢查無誤后,任課教師從教務網絡管理系統中“分課程按行政班級查看成績”打印兩份原始成績單,一份同試卷一起裝訂,一份由任課教師自己保存;學生所在學院從教務網絡管理系統下“學生成績子系統”中“成績查詢”“分行政班級按學年/學期查看成績”中打印兩份有效成績單,一份經學院領導審查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于下學期開學第二周報教務處存檔,一份加蓋“甘肅農業大學成績審核專用章”后留學院存檔。
七、試卷分析
1、任課教師登錄完學生成績后,須填寫《甘肅農業大學試卷分析報告》,對學生考試卷面成績分布情況和試卷題型、題量、分值分配、難度、區分度等進行全面深入分析。
2、考試成績一般應符合正態分布規律,優秀率原則上需控制在25%以內。若成績不符合正態分布,任課教師應對此進行分析和總結,提交說明報告,制定改進措施。
3、每學期初各學院(部)應定期組織教師對上學期各考試課程的試卷進行全面檢查,根據《甘肅農業大學本科考試試卷質量及管理評價指標體系》對命題質量和閱卷質量進行總體分析和評估。教務處將隨機抽取部分試卷進行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在全校通報。對于檢查出的問題,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八、試卷保存
1、試卷由任課教師所在學院(部) 按課程分學期、分教學班統一集中保管。要求存放規范,方便查找,確保安全。試卷應至少保存到學生畢業離校后三年。
2、任課教師在考試結束后兩周內將試卷按教學班級裝訂成冊,送學院存檔,并填寫試卷保存移交清單。因交接或管理不善導致試卷丟失的,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考核方式為提交課程論文。請各學院2014級的學生學習完該門課程內容(登錄網絡教學平臺http://wljx.gsau.edu.cn/eol/jpk/course/welcome.jsp?courseId=1360)后,根據課程內容自擬題目,提交課程相關手寫論文1份,字數要求3000-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