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非官方網站,信息完全免費,僅供參考,不收取任何費用,具體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關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下載附件:學生l轉專業通知.zip
廣東白云學院處室函件關于做好2017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教務處函〔2017〕119號http://xjuit.com/bm/18971.html
各二級學院、部,職能處室:
根據《廣東白云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白云學院教〔2017〕71號和《廣東白云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白云學院教〔2017〕90號,具體內容可點擊http://jyjx.baiyunu.edu.cn/)文件要求,為做好2017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轉專業對象
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
二、轉專業的基本原則
1. 二級學院根據教學資源情況合理制定轉入計劃。
2.轉專業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根據品德鑒定和轉入學院考核成績,擇優錄取。
3.轉專業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做到政策透明、計劃透明、結果透明。相關管理人員、教師與學生都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規則與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
4.學生一經辦理轉專業手續,不得再轉回原專業。
三、轉專業條件
1.學生入學后,原則上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2.符合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學生本人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優先考慮:
(1)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學生需提供指定醫院(二級甲等以上,下同)診斷證明(需蓋疾病診斷證明專用章),證明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適宜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2)學生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
(3)學生休學后復學,學校沒有其所學專業相對應年級接收。
3. 就讀跨校聯合培養項目專業的按照培養協議條款執行。
學生一次只允許申請轉一個專業。
四、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轉專業
1.專業在招生時有明確限制、擬轉入專業有特殊專業要求,且申請人不能達到該專業轉入條件的;
2.藝術類專業申請轉入非藝術類專業或非藝術類專業申請轉入藝術類專業;
3.專升本學生、外校轉學進入我校就讀者;
4.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應予退學處理者;
5.在新生報到入學環節;
6.其他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情形。
五、轉專業人數計劃表
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人數表(見附件1),根據各二學院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擇優錄取。
六、轉專業工作安排及辦理程序
時間
工作內容
11月23日前
二級學院制定轉專業實施方案
11月29日前
教務處發布本學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公布各專業接收轉專業計劃人數。
11月30日-12月15日
各二級學院受理學生轉專業申請。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12月15日前向所在學院提交《廣東白云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見附件2)。
12月18日前
各轉出學院初審,并在《廣東白云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簽署意見后,將審批表交至擬轉入專業所在學院。
2018年1月22前
轉入學院審核(考核)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含編班等)并填寫《2017年xx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見附件3)及《廣東白云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交至教務處。
2018年1月24日前
教務處復核轉專業資格并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http://xjuit.com/bm/18971.html
2018年1月25-31日
主管校領導審批同意后,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在全校公示7日。
2018年2月27日前
教務處匯總擬專業學生名單,上報學校核準后,統一發文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將轉專業通知單發至轉出(入)學院、相關部門及學生本人。
2018年3月4日前
各轉出和轉入學院根據轉專業最終結果,辦理相關手續,做好宿舍安排和教學安排計劃,成功轉專業學生于2018年3月4日憑轉專業通知開學報到時直接到轉入學院報到,各學院須安排專人負責轉專業學生學籍、檔案等材料的交接及其他后續工作。
七、特別說明
1.在轉專業受理結果發文之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當學期的學習及相關教學活動,無故曠課、缺考或有其他違規行為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2.經批準轉專業學生的學籍變動及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教務處負責。
3.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學期起,按轉入專業的收費標準繳交學費及其他費用。
4.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1)轉入學院負責及時做好轉入學生的學籍資料交接、建檔等管理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轉專業學生的學號不變,學生證等證件作相應變更,原專業所建立的學籍檔案材料和轉專業的有關材料一并存入該生學籍檔案;
(2)學生轉專業后,執行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按照轉入專業的要求進行審核。在原專業所修課程和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相同的課程,成績自動轉入所轉專業;原專業所修讀課程與轉入專業課程在層次、內容、學分數等方面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經轉入專業學院審核、教務處審批通過后,學分可予以認定;對于轉入專業已經開設的未修讀課程,凡是無法進行課程學分認定的,按規定進行補修;
(3)轉入學院負責轉入學生的教學計劃更新和后續學期修讀課程的指導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廣東白云學院2017年各學院接收轉專業計劃人數表
2.廣東白云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3.2017年xx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
4. 廣東白云學院2017年本科生轉專業實施方案匯總
5.廣東白云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教務處
2017-12-07 08:31:36
考試報名系統 http://xjuit.com/bm/